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大化瑶族自治县第*中学4#学生宿舍楼项目 | ||
品目 | 工程/房屋施工/其他房屋施工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大化瑶族自治县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首次公告日期 | ****年**月**日 | 更正日期 | ****年**月**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大化瑶族自治县大化镇新化东路**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西*鼎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河池市金城江区澳东路*巷 ** 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联系电话:****-******* | ||
附件: | |||
附件1 | 更正公告*.*** |
*、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大化瑶族自治县第*中学4#学生宿舍楼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事项 | 原内容 | 现变更为 | ||||||||||||||||||||||||||||||||||||||||||||||||||||||||||||
1 | 第*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3.1履约保证金 | ?合同价款扣除发包人材料设备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 | ?合同价款扣除发包人材料设备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3% | ||||||||||||||||||||||||||||||||||||||||||||||||||||||||||||
2 | 第*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1.3资格资格评审标准有限数量制(*)企业信誉实力分评 分标准内容 | 3、/: | 3、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在评标时所有投标单位的诚信综合评价分以***分计) | ||||||||||||||||||||||||||||||||||||||||||||||||||||||||||||
3 |
第*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1 分值构成分值权重构成 (***%)
| (1)技术标分值权重:**.0% (2)商务标分值权重:**.0% 商务标分值权重 = 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 报价分分值权重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根据实时公布的自治区 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分制)×占比×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根据实时公布的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分制)×占比×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 | (1)技术标分值权重:**.0% (2)商务标分值权重:**.0% 商务标分值权重 = 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 报价分分值权重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根据实时公布的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分制)×占比×企业信誉 实力分分值权重(**%)+根据实时公布的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分制)×占比×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 | ||||||||||||||||||||||||||||||||||||||||||||||||||||||||||||
4 | 第*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2 (4)企业信誉实力分评分标准 | 企业信誉实力得分的确定(备注:1、对特许获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如母公司承诺在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予以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的,准予其自获得第*个特许施工总承包资质之日(以特许公告日期为准)起 3 年内使用母公司诚信综合评价分;2、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招标时,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参与投标的,联合体诚信综合评价分按最高的企业计取,其余项目联合体的诚信综合评价分按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认定;3、 ): 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根据实时公布的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 (*分制)×***%(招标控制价 1 *元以上取 **%-***%,1 *元以下 取 **%-***%)×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根据实时公布的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分制)×0%(招标控制价 1 *元以上取 **%-0%,1 *元以下取 **%-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 【备注: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占比与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 占比之和为 ***%,具体权重由各设区市在规定比例范围内自行确 定,招标代理在发出招标文件前把确定后的比例填入招标文件内】 注: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由评委在“桂建云”平台信息发布的 诚信评分公示栏目中查询。 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 。
| 企业信誉实力得分的确定(备注:1、对特许获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如母公司承诺在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予以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的,准予其自获得第*个特许施工总承包资质之日(以特许公告日期为准)起 3 年内使用母公司诚信综合评价分;2、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招标时,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参与投标的,联合体诚信综合评价分按最高的企业计取,其余项目联合体的诚信综合评价分按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认定;3、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在评标时所有投标单位的诚信综合评价分以 *** 分计): 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根据实时公布的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 (*分制)×***%(招标控制价 1 *元以上取 **%-***%,1 *元以下取 **%-***%)×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根据实时公布的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分制)×0%(招标控制价 1 *元以上取**%-0%,1 *元以下取 **%-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 【备注: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占比与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占比之和为 ***%,具体权重由各设区市在规定比例范围内自行确定,招标代理在发出招标文件前把确定后的比例填入招标文件内】 注: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由评委在“桂建云”平台信息发布的 诚信评分公示栏目中查询。 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0。 | ||||||||||||||||||||||||||||||||||||||||||||||||||||||||||||
5 |
2 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2.1 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7)材料**信息 | 材料**主要按照河池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年第 1 期,不足部分参考市场定价。
| 材料**主要按照河池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 年第 4 期,不足部分参考市场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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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招标文件第*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第*部分专用合同条款中的**.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内容 |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1、承包人必须为施工现场从事施工的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 。
|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1、承包人必须为施工现场从事施工的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2、依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计价规定的通知》桂建发〔****〕6 号,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按招标控制价中的分部分项工程费及措施项目费(含单价及总价措施项目费)为计算基数乘以0.2%计入暂估价,工程结算时,由发承包双方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确认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计入工程造价。” | ||||||||||||||||||||||||||||||||||||||||||||||||||||||||||||
6 | 招标文件第*章投标文件格式的商务标部分中的“*、投标报价表”格式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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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日期:****年**月**日
*、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与更正内容冲突、不符的,以更正公告内容为准,全文统*。各潜在投标人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指定网站发布的公告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河池)****://****.*****.****.***.**/******/、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大化瑶族自治县大化镇新化东路**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鼎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河池市金城江区澳东路*巷 ** 号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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