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童亭煤矿中央风井主通风机消音装置改造工程
招标编号:淮矿******-**0
开标时间:****年5月**日9:**
开标地点:安徽省淮北市人民路***号
中标情况:
第*中标候选人:************
中标金额:************元*角*分(¥*******.**元)
工程工期:**天(日历天)
工程质量:合格
第*中标候选人:************
中标金额:************元(¥*******.**元)
工程工期:**天(日历天)
工程质量:合格
公示期限:****年5月**日至****年5月**日
1.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评标结果有异议(质疑),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淮北矿业集团公司招标委员会办公室提出。
2.书面异议(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提出异议(质疑)的投标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质疑)对象的投标人的名称;
(3)异议(质疑)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和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提出异议(质疑)的投标人是法人的,异议(质疑)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注明联系方式;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出异议(质疑)的,异议(质疑)材料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签字(有公章的须单位加盖公章),并附主要负责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注明联系方式。异议(质疑)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3.有下列情形的异议(质疑)材料不予受理:
(1)书面异议(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异议(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
4.对于虚假、恶意异议(质疑):
提出异议(质疑)的投标人不得以异议(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质疑),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淮北矿业按照招标管理相关规定及供应商管理办法,将其记入淮北矿业“黑名单”,并按相关流程严肃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淮北矿业集团招标办电话:****-*******
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招标管理中心招标室
****年5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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